香港公司开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香港公司登记文件
1. 公司注册证书及其后的公司更改名称证书(如有);
2. 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3. 公司组织章程 / 公司章程细则及任何在修订中的决议;
4. 所有其后的秘书及董事更改通知书(委任/离任)(表格 D2A/ND2A),及股份分配申报表(表格 SC1/NSC1)及/或转让文书详列现任主要股东的资料(如有);
5. 新成立的公司
- 最近六个月发出认可的公司查册 / 查阅公司资料及
- 法团成立表格(表格 NC1/NNC1)或(表格 NC1G/NNC1G)/ 首任秘书及董事通知书(表格 D1)及
- 最近六个月的董事 / 股东 / 最终实益拥有人证明书
由两名董事、所有授权签署人及所有实益拥有人提供的文件
1. 身份证明文件及国籍证明
2. 住宅地址证明
3. 永久住址证明(如与住宅地址不同)
所有董事提供的资料
1.全名、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及号码(身份证或护照)
付款及开户文件
1.请准备一张港元支票或现金作为开户存款、公司查册费及开立特别公司户口收费(如适用)
2.授权书、开户书及印鉴卡
相关公司提供的文件
1.如股东为一间公司
● 架构图显示每家中介控股公司的成立国家、营业国家、拥有公司股份的股权份数及其实益拥有人和注明各层拥有权结构中已发行的不记名股票类别(包括开户公司、实际利益拥有人及每家中介控股公司)如适用,并由董事认证。
2.如实益拥有人为信托基金
● i. 信托契约或参照在有关成立国家的合适登记册或从以专业身份行事的受托人的书面确认或由已审阅相关文件的律师确认以下细节:
a) 信托名称
b) 成立/结算日期
c) 信托文书所载的司法管辖区,有关安排受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监管
d) 任何官方机构授予的识别号码(如有)(例如报税识别号码或慈善或非牟利团体登记号码)
e) 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全名、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及号码)
f) 财产授予人及任何保护人或执行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g) 已知受益人身份证明资料
● ii. 受托人及就信托而言的实益拥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住宅地址证明
3.如贵公司的董事或授权签署人为一间公司
● i. 该公司董事会决议列出有权代表该公司执行事务的授权签署人
● ii. 签名样本
● iii. 公司登记文件(请参阅上述甲部);或相应文件
● iv. 法定文件(例如最近六个月发出的董事、股东证明书/公司查册/查阅公司资料或相应文件或董事证明书)详列现任董事的资料
● v. 由银行认可的打击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成员或相应国家的执业会计师/律师发出的证明书,确认以上的相应文件或董事证明书的内容属实
● vi. 两名董事及所有授权签署人提供的文件(请参阅上述乙部项目)
重要提示:
如文件正本不是英文或中文语言,须另外提交翻译文本。
实益拥有人就法团而言指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说明的个人:
- 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或控制(包括透过信托或持票人股份持有)该法团已发行股本的不少于 10%;或
- 直接或间接地有权行使在该法团的成员大会上的投票权的不少于 10%;或支配该比重的投票权的行使;或
- 行使对该法团的管理最终的控制权;或
- (如该法团是代表另一人行事)指该另一人。
实益拥有人就信托而言指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说明的个人:
- 有权享有信托财产的资本既得权益的不少于 10% 的任何人,而不论该人是享有该权益的管有权、剩余权或复归,亦不论该权益是否可予废除;或
- 该信托的财产授予人;或
- 该信托的保护人或执行人;或
- 对该信托拥有最终的控制权的个人。
如有需要,银行会要求客户提供其他开户资料及文件。
银行保留不接受开户申请的权利并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香港公司审核严格,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所提供资料真实无误,银行才会审核通过发放银行账户。